操作系统 发布日期:2024/12/21 浏览次数:1
在dos下删除文件夹或文件,先要确定文件夹或文件是否有特殊的属性,比如“系统”、“只读”、“隐藏”,如果有,去掉这些属性,命令如下
文件夹: attrib c:\windows -s -r -h
文件:attrib -s -h -r c:\windows\autorun.inf
删除命令如下
两种方案:
一、用rd内部命令
若你要删除的文件夹没有子文件夹,可以先用“cd 目录”进入欲删除目录 ,然后用del *.* 把所在的文件夹的所有文件删除,再 “cd..”返回上一级目录,用“rd 文件夹名”把文件夹删除。(注:用rd命令删除文件夹必须里面的所有文件删除才可以,并且,所以的文件夹没有子文件夹,若有子文件夹则先删除后再操作)
二、用deltree外部命令
首选回到系统根目录下如C: 查找此命令所在的位置 “dir deltree /s" ,再用cd进入此命令对应的目录。
然后再用 deltree [盘符:] [路径] 文件夹名称
如要删除c:\windows目录下的love文件夹则对应的命令就为 "deltree c:\windows\love"(注:deltree会删除该文件夹下所有的文件及文件夹。它是一个外部命令。若XP没有自带,则需找一个含有此命令的启动光盘启动。若分区格式为NTFS格式的则还需找相应的光盘启动NTFS-for DOS)